张合骑着枣红马,只用了两个多小时,就已经回到黑水镇附近。
他现在全身染血,骑一匹枣红大马的卖相,沿途的土匪硬是没人敢向他收半文钱。
不过,他现在可不敢就这么回去,到时候黑虎堂的人追查下来,整个张家岭都有可能被夷平。
为了乱人耳目,张合骑着马直接过了黑水镇,又往前走了二十多里。
在沿途一个茶摊吃了点东西,吓得茶摊老板都不敢收他的钱,茶摊上其他食客也都匆匆地结账走人。
离开茶摊后,他又继续往前行去。
到了前方一个无人之处,他一手抚着马肚,意念集中到马身上。
然后他面前的一头枣红大马就此凭空消失,出现在他的空间里。
这还是张合第一次尝试把活物收进空间里,竟然真的成功了,也许是马的体型有点大,他现在还是头晕脑胀的。
趁着周边无人,张合快步钻进了路边的树林。
把身上染血的冬衣脱下,从空间里拿出两只麻袋披在身上,暂时就当做衣服了,反正这个世界里就没几个穿得体面的,他这个样子显得平平无奇。
甚至他返回那个茶摊时,茶摊老板都没能认出他来。
当张合回到张家岭时天已经是掌灯时分。
张老头见到张合回家,一直提着的一棵心终于放下。
对于张家岭的村民而言,德化县城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,沿途还充满各种凶险。
去一次德化县,至少能在村里吹上好几年。
离开的这几天,张老头一直担心张合回不来。
不过他才刚刚放宽心,却又见到张合手臂上的伤口,吓了一跳。
“哎呦!你这又是怎么弄的?我就说了不能去那么远的地方,现在该怎么办?”
张家岭见到这么大的伤口,已经慌得手足无措。
“你在家里等等,我去镇上请郎中。”
张合连忙制止了张老头,他现在对于这个世界的郎中一点信心也没有。
上次村里跟土匪打的那一场,留下的伤员后来又被郎中治死了好几个。
与其把命交到那些不靠谱的郎中手里,他现在还不如自已解决。
他让张老头烧了一锅清水,水开后再放点盐,现在他没有仪器,无法精确制成生理盐水,但至少是无菌的,用来清洗伤口也合适。
在没有抗生素的地方,伤口最怕的就是感染,只要把伤口清洗干净,之后其注意不要污染,再加上正常人的抵抗力,一般就没事了。
用了大半个晚上的时间,张合才把伤口处理完毕。
接下来张合在家养伤,休息了两天。
养伤无聊时,把从司堂主怀里掏出的物品拿出来查看。
首先是他从对方手里抢来的那把刀。
这把刀当时一刀就把自己的唐刀斩成了两截,刃口却只卷了一点点。
张合将刀提在手上胡乱挥舞了一下,要不是他现在力气大增,还真使不动,起码得有十斤左右。
此刀长两尺八寸,刀身泛着寒光,颜色跟他上一世所见的不锈钢差不多。
这位司堂主怀里有四五两碎银子,还有几十个铜钱,够普通人家里几年的开销了。
另外还收获了一本书,书上面的字,他一个也不认识,他现在才真的明白,书到用时方恨少。
书里面还画了一些图片,大概能猜出,应该是一本教援刀法的书。
在见识过司堂主的武功后,他现在很迫切地想读书学字,学习这上面的绝世武功,毕竟谁年轻时没有一个大侠梦呢?
他当年就因为看多了武侠电视,才会去缠着一个白胡子老头,学了现在这门无名功法。
现在这门功法让他的综合素质整体提升,对他的帮助可谓是巨大。
若不是力量,速度,敏捷,反应这些全面提高,他肯定已经死在司堂主刀下。
将这本书来来回回翻了两三遍,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,只能暂时收进空间。
先前杀掉的十名盗贼尸体他还没来得及处理,都被扔在空间角落里。
张合从他们身上搜出的银钱,加起来应该有十来贯,够他卖好几百斤红薯的。
他发现杀人摸尸比种红薯划算多了。
那匹枣红马正在啃食他的红薯藤,张合也由着它吃,反这匹马比红薯藤值钱多了。
两天后,张合揣着银子又来到了黑水镇。
现在已经是春天,果然如张老头所料,集市上除了卖农产品,手工品之外,又多了一项商品——人。
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头上插着草标,依畏在母亲的怀里,圆溜溜的大眼睛此刻含着泪水。
“娘!我不想离开你,我以后每天只吃一顿饭,让我留下来好不好?”
“傻孩子,娘也舍不得你啊,可是咱家真的没活路了,家里连春耕的种子都没有,更别提吃食了,只有把你卖了,这样你能活,全家都能活。”
接着这个母亲又含泪叮嘱女儿,到了主家要乖巧听话少挨打之类。
张合从旁边走过,心里很不是滋味,手里捏了一块碎银子,趁人不注意,扔到这对母女怀里,然后快步离开。
这个世界全都是这样,这样的惨剧时时刻刻都在发生。
若非他得到了空间,现在也该准备着被四管家卖为奴隶了。
他现在除了养活自己之外,能做的很有限。
集市上的流民又增加了不少,现在正是春耕时节,也不知这些流民从何而来。八壹中文網
这对母女发现怀里突然多出一块碎银子,抬头望去,只见一道少年背影已经渐行渐远。
孩子母亲紧紧捂住怀里的碎银,另一手赶忙把女儿头上的草标拔下。
张合找到米掌柜,道明来意。
米掌柜当即很热情地带着张合前往万家庄,两人从一间侧门进入。
张合还是第一次来万家庄,这围墙里面房子都是青砖红瓦,地面上铺了平整的大理石,土豪气息暴满。
米掌柜让张合在一间偏厅等待,他则进去张啰事情去了。
片刻之后,米掌柜拿出一份地契,上面还盖着德化县衙的大印。
张合查看了一下,没看出什么不妥之处,事实上他不识字,也看不出个所以然,只能装模作样地点点头。
然后就在文书上签字画押,幸亏张合以前花一个铜板,请算命先生教会了他写名字。
拿到文书,张合交纳了150两银子,双就算完成了交易。
他虽然不识字,但对于这次交易还是比较放心的。
这里位处偏远乡村,属于熟人社会,世世代传承下来,大家都会自觉尊守一些基本规则,比如信誉方面。
那怕万家是黑水镇的土皇帝,一手遮天,也不例外。
并不是万家道德有多么高尚,而是若不尊守最基础的规则,以后谁还敢帮万家做事?任何事情也总得有个规矩。
张合把地契小心地折好放进怀里,从今以后,栖凤山这一块地盘就属于张合所有了。
他费时数月,终于有了一块足以安身立命的地盘。
张合怀揣着地契从万家庄出来,只觉心神舒畅,连路边的污泥看起来都是那么顺眼。
回到集市的时候,他买了几十斤黄豆,买了一只母鸡,又到万家肉铺买了一块猪肉。
“今天是个好日子……”
张合提着肉,嘴里哼着五音不全的小曲,自从穿越后,他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好过。
他却不知,街道的角落里,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直都在注视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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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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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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