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家人不约而同看过去,只见文晓手里捧着一盒白色的东西,像翅膀一样,一个个叠放在一起。
“这是什么?”文家人并不认识,但看见了盒子上的字,“燕窝?”
“是!”文晓激动地道,“这……这可比我在港城买的好多……”
话刚说到这里,就看见她的港城男人脸色不好了,文晓不敢再说下去,立刻闭了嘴。
眼下之意文家人都听明白了,其实,文晓为了显摆自己在港城过得好,这次回来也是带了燕窝回来的,说是给妈和嫂子吃,但实际带的都是燕碎,所以,文家人第一眼都没认识文晓此刻手里的是燕窝。
原来,完整的燕窝是这样子的……
而且,一点杂质都没有!这句话文晓没说出声,她在港城买给自己吃的,都舍不得买这么好的,每次挑毛都挑得脖子疼!
“还有什么?再看看?”文大嫂好奇心起,说实话,看见这个小姑子吃瘪,她心里还挺舒畅的,谁让她一回来就爱臭显摆?
文晓继续翻包袱,又拿出来一盒东西,打开一看:海参。
那个头和品相,都是上品。
这东西,文家人认识,只是没吃过,反正他们知道,这一大盒,比他们这桌上的贵多了。
所以,志远说家里烤全羊什么的,看来也不是吹牛了……
“啧啧。”文大嫂看着志远忍不住道,“志远啊,你家是不是很有钱?”
志远一脸茫然,“不知道啊。”
也是,小孩子知道什么呢……
文大嫂心里嘀咕,“那,你妈把这些东西都拿给我们,不心疼吗?”
“这些,我家里还好多呢,我妈随便拿的,说这两盒轻,我小孩子拿着不费力。”志远说。
志远这里就不知道了,如果他知道这些东西很贵,他都不会同意他妈给他拿过来,他看着东西不大,以为便宜呢!
文家人一听还有好多,都瞪圆了眼睛,这家人不是乡下的吗?哪里来这么多钱?
文二嫂也笑着说,“志远,来吃这个,这个白切鸡好吃,你妈特意给你做的,港城那边的菜式呢。”
“好。”志远右手伸出去夹菜,手腕上的表露出来了。
“你居然还有手表?”文晓一把抓住了他手,惊讶极了,这个电子表,可是在港城的孩子里都很流行的,“你这个表哪里来的?”
志远想了想,实话实说,“我姨姨给我的。”
武姨给的。
文晓脸色很不自在,这表,她港城男人的两个孩子也是吵着要买,但是,那俩孩子也是求了很久,她男人才给买。什么人啊!送孩子这手表说送就送!
“吃饭吧吃饭吧!”文姥爷忙道,只希望一团和气,别把孩子拉回来的希望给整没了。
文家人虽然各样心思,但是这会儿都听一家之主的,坐下来了。
说实话,文家除夕的团圆饭都没今天的丰盛,大人小孩都不肯落后,一个个吃得风卷残云的,倒是志远,十分斯文。
吃完饭以后,文家人就要去逛商场了。
大年初二,很多店铺都没有营业,但是首都百货是开门的。
于是,一家人领着志远,志远背着他的书包,进了首都百货。
因为刚吃了饭,还没饿,所以先一层层地逛着消食。
女人都爱逛,反正文家两位嫂子是知道衣服的价钱的,大嫂因为实在喜欢一件,还让服务员取下来试了,自己觉得好看得不了,但一看价钱,顿时觉得心里如同割肉一样。
其实文家老大也觉得她穿得好看,甚至,文家老二还怂恿自己老婆也去试试,于是,文家老大过来看价格,一看之下脸色都变了,呵斥大嫂,“还不给我脱下来?把你卖在这里抵账看够不够!”
大嫂一阵委屈,只能慢慢往下脱,在身上多穿一秒也是一秒啊……
她不停地看小姑子,不是吹牛说有钱吗?倒是给她买一件啊!
但是,文晓半点都不看她,完全接受不到她的眼神。
她气得把衣服一脱而下:就是装的!故意装没看见她!还装有钱人!装什么大尾巴狼啊!
文家老二悄悄问了问大哥,衣服多少钱,大哥说了以后,文家老二咋舌,也不叫自己媳妇试了。
“算了算了,去吃甜点吧。”文家二嫂说。就这衣服,光看买不起,不是受刺激吗?
去吃甜点,也得一层层楼上去。
文家老大的女儿眼尖,忽然指着一家服装店,“咦,这不是弟弟身上的衣服吗?”
文家人抬头,全都看见了。
果然,这件衣服挂在店铺的最显眼处,和这件挂在一起的,还有一件同样的男士款和长款女式呢子大衣。
连围巾都是配套的!
服务员也听见了声音,看见了志远身上的衣服,笑容满面,“是的,这是我们店里的新款,弟弟穿起来真好看!比画报还好看!”
什么?
文家人都变了脸。
刚刚他们可是见过首都百货的衣服价格的,志远竟然能穿这么贵的衣服?
文晓想着志远说这衣服是林清屏做的,猜测,是不是林清屏看见这衣服好看就照着做了一件?
她赶紧把志远拉到服务员面前,风度全无,“你帮我看看,这衣服是你们这买的吗?”
服务员低头看了一下,笑着说,“是我们一个牌子的,但不一定是我们店,我们的品牌在沪市和南方好几个大城市都有卖。”
文大嫂比文晓更直接,挤到前面来问,“你看看,是不是别人照着一样子自己做的啊?”
服务员已经看过了,笑着摇头,“不会,我们的衣服版型特别,基本没有谁能仿得一模一样,而且,品牌标签也能看出真假啊,再说了,我们的扣子都是有品牌标记的,自己做,不可能的。”
文大嫂一听,脚都有点发软。
她起初是反对接小姑子的孩子来家里的,但是,现在一个新的想法在心里直跳。
文晓脸色也相当不好,只听说老子把孩子给了家乡下人养,乡下人竟然这么有钱!
“好了好了,甜品店是不是就在那里?”文姥姥指着楼上清茶问,“上楼去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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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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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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