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
一群打扮时髦的男女开着雪佛兰加长版敞篷跑车,车尾拖着易拉罐行驶在布鲁克林街区,
大功率喇叭播放着歌词粗俗的说唱歌曲,周围的行人都是些帮派分子,瘾君子,跟着歌曲的节奏摇摆哼哼。
副驾驶位置坐着著名说唱歌手BD,戴着大金链子的他,张开嘴呲着大金牙,没心没肺地笑着,丝毫也不在意自己被人挟持了,可说是脸皮厚到了一定程度。
“你知道萨拉热窝公社遭到屠杀的事?”握着方向盘的金发女郎问道。
“当年格瓦勒他们扩张的太快了,组织的行动惹怒了大人物,于是,一场精心策划的大清洗围剿开始了。
不光萨拉热窝,从泰拉母星到边缘殖民地,整个人类联邦都是腥风血雨,公社社员,左翼媒体,左翼学者,他们的尸体在浴缸里,在街头巷尾,在汽车后备厢被发现。
这是一场有关意识形态的斗争,可比帮派火拼狠多了,幸好老子聪明早早洗手不干,不然早就特么死翘翘了。”
“歌手,当年你在组织里干些什么?”
“干我最擅长的啊,写歌儿,唱歌儿,搞宣传。”
“不会是混日子吧。”
“看不起谁呐!当年老子也算是组织里的得力干将,塞内加尔的农工听了我的歌儿,跑去参加罢工,公司老板为了避免损失,不得不给他们加薪上保险。
就像当年开会时候齐·格瓦勒说的,工厂主不是良心发现才给工人加薪,是因为我们来过。”
“你说的是联合农产公司大罢工?那首《黑叔叔弯腰摘棉花》是你写的?”
“嗯哼,想不到吧,写那种左翼歌曲的人,如今在写《嗑药儿嗑嗨的碧池》还有《抢劫零元购,爷傲奈我何》。”
“这么好的天赋才华……白瞎了,真是自甘堕落!”金发女郎骂道。
“别瞧不起粗口说唱,金发妞儿,那玩意儿市场潜力大的很,瞧这大金链子了没?唱片公司每周给我结算版权费,新时代的人们就是喜欢堕落,既然改变不了这糟烂的世道,不如用兴奋剂和酒精麻醉自己。”
“你这家伙满嘴的歪理邪说。”
“老子至少敢说实话,不像某些人假正经。”
后排座位的马库斯·林奇安静地听着对话,
调查到现在,他仍未完全理解公社的具体目标,只有些朦胧模糊的概念,但他已经笃定,那是一群伟大的人,在干一件伟大的事,
(父亲的死,一定和说唱歌手提到的“大清洗”有关,组织很多人在此期间被杀,沿着他这条线顺藤摸瓜,没准就能有所斩获。)
与布鲁克林黑人区一桥之隔的,是昂撒人聚集的白人社区海伍德,两边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,
布鲁克林街区这边,横着一条令人作呕的臭水沟,能感觉到苍蝇的腿是湿漉漉的,肯定是在臭水沟里大快朵颐,落在身上令人恶心的不行。
黑人新移民在小摊购买炸鸡和三明治,听着说唱歌曲,毫不在意旁边的露天垃圾堆,突突突的铲车过来,把垃圾铲走,溅起一阵灰尘。
而大桥对面,白人社区的玻璃墙后满是草坪和鲜花,优雅的古希腊风格建筑,整洁的柏油路,高级轿车,就连街头卖艺的小提琴演奏家,都穿着名牌西装。
车子开过大桥的时候,林奇注意到,说唱歌手BD嫌恶地吐了吐舌头,他似乎不怎么喜欢来到白人社区海伍德做客。
“知道嘛,这个殖民地的总督是昂撒人,他们(白人)完全可以隔开黑人区,对我们这些animal(动物)眼不见为净,然而他们却没有那么做,或许是为了优越感吧,我猜。”
“联邦有禁止歧视的政策。”
“哈!天真的金发小妞儿,那些都是你们白鬼拿来骗人的。”
“可格瓦勒也是白人,他就不歧视你。”
“那是例外,格瓦勒说过,一切种族冲突在阶级矛盾面前都不值一提,他从不歧视组织里的黑人社员,特么的,老子还真有点儿想他了。”
“然而你还是选择背叛他。”
“哎呦窝槽!你特么的有完没完啦!老子说过多少遍啦!老子是逃兵!不是特么的叛徒!老子是个街头混混不假,可老子也是有底限的!”
林奇看出说唱歌手对于“叛徒”这个词很敏感,说明这个人对于父亲的组织还是有感情的,尽管这家伙满嘴脏话素质极低,对他还是始终保有一丝好感。
“好啦好啦,别闹,现在往哪里开?”
“穿过海伍德社区,上立交桥,第二条辅路下桥,就到了圣马丁街区,是个墨西哥移民聚集区,小心些,那里的帮派比布鲁克林的要狠。”
圣马丁街区的氛围与布鲁克林街区相差无几,都是脏乱差,治安混乱,区别只是黑人换成了拉丁人。
BD给朋友打了个电话,没人接,只能在街上找,突然听到街边的小酒馆门口闹哄哄的,原来是有人打架,四五个人打一个。
“那帮人叽里呱啦说的什么?”洛达耶夫问道。
西格德莉法听得懂西班牙语,“那人喝酒欠账,被酒吧老板扔出来了。”
“就是他……我哥们儿胡里奥……曾经在组织的同志……”说唱歌手认出了挨打的那人。
“你确定?”
“那酒蒙子欠老子五百块钱,赖了半年了,化成灰老子也认得。”
“刚才还说是铁哥们儿呢。”
“亲兄弟,明算账,懂不懂。”
“你们先别动,我和BD过去。”
停好了车,林奇过去劝架,帮那人付清了酒钱,酒吧老板看到林奇的面向,以为是哪个白人帮派的大佬,立刻变得点头哈腰。
BD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没找哥们儿要钱,装模作样地叉着腰说道:
“胡里奥老兄,给你介绍个牛啤的哥们儿,是我新认识的,是个狠人。”
这个棕色皮肤的,穿着像流浪汉的,胡子拉碴的糙汉子一个劲儿地向林奇道谢,嘴里叽里呱啦说着西班牙语。
“他说,上帝保佑你,大块头,你是好心人。”西格德莉法翻译道:“他说他不是墨西哥裔,是厄瓜多尔裔。”
“反正都差不多啦,走吧,好久不见,咱们去喝一杯,”说唱歌手BD说道:“我这个新认识的大佬,有事要问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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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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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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