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缕轻柔的风拨动窗纱,拂过淡金色长发。
如此优雅的环境,正适合阅读纸质书籍。
病榻边,麦克米兰公司的企业战士——西格德莉法看得全情投入,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激情燃烧的年月。
她太过专注了,以至于窗台上落了只珍贵的蓝宝石金刚鹦鹉,都没注意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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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,我参加了毕业典礼,结束高中生涯,就算是成年了。
毕业生代表是成绩第一的棒小伙儿,他的农民的儿子,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租来的破西装,紧张地念着演讲稿。
这小子人缘很好,是个热心肠,就连那些哥特少女和混帮派的学生都给他鼓掌。
能在教学设施落后的社区高中,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保持成绩优秀,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,好吧,顺带也夸一下自己,我是第二名。
演讲结束,毕业舞会开始了,同学们欢呼起来,选择自己心仪的舞伴,女同学像躲避瘟疫似的,对我敬而远之。
尽管早就预想到了,做足了心理准备,但还是有些伤心。
小道奇斯安慰我,他说没必要因为那些庸俗的女人失落,
以后进入社会,漂亮娘们儿要多少有多少。
这小子说话粗俗,是个浑身刺青的街头混混,但哥们儿义气方面,真是没的说。
兄弟们怕我孤独,我倒是无所谓,劝他们去跳舞,看着朋友们拉着心仪的女生步入舞池,心情有些复杂,替他们高兴,又有些羡慕。
不知是哪位天才发明的毕业舞会这种风俗,无论此人是何居心,此举的确有效地提高了本地的生育率。
舞蹈场地里散发着浓厚的荷尔蒙气息,毫无疑问,今晚将有不少年轻人做出疯狂的事。
我安慰自己,跳个舞而已,没啥意思,既然女生们不爱搭理我,那我就哪儿凉快哪儿待着不就得了。
这不怪女生们,人们总是以貌取人,我这种满脸伤痕的丑八怪,就该自觉远离舞池。
毕竟,一个照镜子都能把自己吓到的人,总该有些自知之明。
我蜷缩在角落的桌边,享用着免费供给的点心饮料,趁别人不注意,拿了些装在塑料兜里,妹妹她一定会喜欢的,
当年被疯狗袭击之后,贝斯就变得特别容易胆小心慌,
都怪我这个哥哥不称职,没有保护好她。
就这样,舞会结束了,情侣都在拥抱,到头来,只有几个铁哥们儿跟我道别。
我拿着毕业证,形单影只,没有选择回家,
坐在公交站的长椅上,捡起根烟屁股抽了起来,看着路人对我的脸指指点点。
我成绩不错,被新俄亥俄洲立大学录取,可高昂的学费把我拦在象牙塔外,不能为了自己的前途连累家人。
我打算撒个善意的谎言,说自己考砸了,免得她们伤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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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不好,我的心情也一样糟糕,
人一旦倒霉起来,喝凉水都塞牙,最近我快把积蓄花光了,看着银行账户里的数字,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。
母亲身体不好,需要定期去做透析治疗,妹妹上学也需要花钱,
我作为长子,家里的顶梁柱,早早失去了学习深造的权利,现在,一份稳定的工作才是我最迫切需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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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工作很难,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大个子丑八怪,
超市老板害怕我,工厂主嫌弃我,
每次满怀期待地递交简历之后,得到的回复都是让我回家等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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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上说14星区兵营空虚,
各殖民地都在征召新兵,我的家乡也不例外,
为了尽管补足兵力,联邦国防部开除了史上最优厚的薪资待遇,
更高的薪饷,更完善的保险,甚至还有破格晋升军官的机会。
最重要的,他们降低了入伍的门槛,
只要你是人类,四肢健全,脑袋不算太傻,就能在军队里找到自己的位置。
我心动了,想要报名,
靠着打零工养活一家人是很困难的,收入低且不稳定。
回家以后,我尽力说服家人,骗她们说当兵很安全。
在撒谎这件事上,我是越来越轻车熟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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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好热闹,到处都是征兵报名点,
城里和镇里的热血青年排起了长队,我还以为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会直接当上军官呢,竟然也要从新兵当起,看来是我错怪他们了。
泰兰军方还没有烂到骨子里,这让我看到了晋升的希望。
排队的时候我听他们说话,
这帮人有的是为了给家人朋友复仇,有的是为获取公民投票权,有的是为家族荣誉,有的是为了体验最先进的武器,有的仅仅是为了不在街头流浪混个床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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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新兵训练营已经有一个月了,
我发现自己真是天生吃这碗饭的,我很确信找到了归宿。
在军营中,我不会因为容貌被战友嘲笑,不会因为家境被人瞧不起,
因为大家都在负重越野五公里的以后被累得半死,根本没力气多说一句话。
吃午饭的时候,我们排队盛鸡蛋汤。
有个家伙太累了,盛汤的时候把满是泥巴汗水的军帽掉进了锅里,不好意思地捡起帽子说着道歉。
后面的人竟然毫不在意,也不顾汤里的泥巴和头发茬,盛完了汤坐下来就喝。
看来那个传言是真的,军队真的能治疗洁癖和强迫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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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父母的基因,赐予我强壮的身体,
再加上校队打橄榄球的经历,
引体向上、卧推、深蹲、硬拉,障碍越野,攀岩……
军队的体能测试对我来说都是小菜一碟,
我被选拔进了精锐新兵小队受到着重培养。
母亲妹妹看到我的信,一定会很高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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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发了薪饷,只留了二十块钱,其他全都寄回家。
不出意料,训练难度提升了,然而还是没有感觉到压力。
尽管表现优异,我还是因为叠被子不够整齐被臭骂了一顿。
这里的教官是个疯子,喜欢贴着新兵的脸大声嚷嚷,喷得我满脸都是唾沫。
这家伙每句话都带一句FxxK或者SxxT,以惊人的语速口吐芬芳,简直像个帮派说唱歌手。
在普通兵营,你只要遵守规则听命令就能相安无事,
可在精锐小队,教官总是会没事儿找茬儿整你,
尤其是在整顿内务方面,床单上一粒灰都不能有,被子要叠的像豆腐块。
战友们抱怨着没什么用,我却有不同看法,
自古以来,遵守命令的程度就是衡量军队强度的重要标准,
整顿内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洗床单叠被子,而是要我们变得麻木,变得言听计从,这样在混乱的战场上才能出于本能地执行任务,
把一群农民、小市民的儿女培养成无情的杀人机器,听起来很可怕,却是很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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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天没亮就紧急集合,
连长告诉我们,
塔达林人袭击了我们的一处殖民地,
战争来了,
这次我不再通过报纸了解,而是置身其中。
战友们都很兴奋,我却很害怕,81Zw.ćőm
从不信教的我,今天破天荒地来到军营外的小教堂里做祈祷。
老天爷呐,别让我死,母亲和妹妹离不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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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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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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